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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信箱

信件编号 191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14-07-28
标题 天宝西街违章建筑
内容 宁晋县天宝西街与西二环交叉口西侧150米路南,小寨烧烤西侧违章建筑占用人行道盖门市并租赁,在城市主干道如此明显之违章建筑,竟然没有人管理,道路可以随便管理吗?
回复人 宁晋县规划局 回复日期 2014-08-11
答复内容    8月8日我局接到网民情况反映后,局党组高度重视,立即安排规划稽查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查看,并且安排专人查阅了档案。信箱中所反映的“天宝西街违章建筑”的具体情况为:
      该彩钢瓦房屋位于天宝西街与西二环交叉口西行约200米,“巨鹿小寨烧烤”西侧,为2006年开通天宝西街拆迁户董力所有,建设位置是在原房屋拆迁后残留部分。该位置拆除原有房屋后,残墙破壁一直残留,为不影响市容市貌,对残留部分在2013年4月份办理了规划临时建筑手续,使用期限两年,同时于2013年5月份进行了修缮建为彩钢瓦房屋。并经实地测量,该彩钢瓦房屋距离天宝西街路中28.6米(天宝街道路红线为50米),并未占用天宝西街人行道。